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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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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志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宋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志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志平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3-043

转债代码:113644 转债简称:艾迪转债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会议由董事长宋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增加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需的款项,之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3-044

转债代码:113644 转债简称:艾迪转债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办公楼9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提出的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增加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需的款项,之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转债代码:113644 转债简称:艾迪转债 公告编号:2023-045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

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增加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需的款项,之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6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人民币100,000万元,扣除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598.6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401.31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21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2599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以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项目部或者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或外汇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二)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或外汇等方式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完整留存相关票证、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资料,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

(三)对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己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根据付款申请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已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证金部分,待票据到期承兑、信用证到期支付时置换剩余款项;对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背书转让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根据付款申请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对外背书转让后进行置换。

(四)由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或外汇(外汇汇率按当月财务记账汇率)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编制成置换付款申请单,按期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一般账户,并按月汇总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五)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采取现场核查、问询等方式进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