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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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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52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永飞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学春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金桥、胡鸿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53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

人员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8,000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11月3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人员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年4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泽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4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6)。

6、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9、2022年7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678,000股,归属人数共106人。

10、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1、2022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人员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100,000股,归属人数共6人。

12、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11月3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8,0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本激励计划相关限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13,089,200股增加至113,117,200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0月10日出具了《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234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止2023年10月9日,公司收到3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缴股款人民币432,88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8,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04,880.00元。所有认缴股款均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2023年10月17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人员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9月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58,856.17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0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13,117,200股为基数计算,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0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48%,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