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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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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ST万林 公告编号:2023-074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438 号古北国际财富中心二期2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樊继波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于劲松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以上比例相加不等于100%,系四舍五入导致。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颖、汪雨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ST万林 公告编号:2023-075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鉴于董事、总经理郝剑斌先生担任公司高管,不再符合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并选举独立董事朱军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前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杨晓明(主任委员)、周德富、郝剑斌

调整后:杨晓明(主任委员)、周德富、朱军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