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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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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67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执行董事长王传华、独立董事刘建国、陈高才、华东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晓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宣迎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68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总监黄增荣女士的辞职报告。黄增荣女士因个人发展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黄增荣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黄增荣女士通过持有合肥劲旅环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辞职后,黄增荣女士将继续遵守权益变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黄增荣女士在任职财务总监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情况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宣迎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宣迎东先生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宣迎东先生简历

宣迎东先生:出生于1983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宁波环球娃娃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现名称“宁波环球娃娃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现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安徽区域财务经理;现任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宣迎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宣迎东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本次所聘任财务总监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以及工作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宣迎东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

刘建国___________ 陈高才___________ 华 东___________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