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要求,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收到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
2. 利润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袁微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小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袁微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小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一)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
(二)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9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10点1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现场出席7名,董事长袁微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1)。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存款账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5.01 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02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03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04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05 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06 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07 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08 审议通过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09 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10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11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12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13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14 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15 审议通过了《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16 审议通过了《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1项至第9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1项、第2项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上述第10项至第16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等其他相关制度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6)。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0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10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柳曼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1)。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2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8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4,11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为8,992.92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95,117.5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1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共计61,390.6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5,252.92万元(包括存款利息收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下转4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