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的主要变化及其原因:

单位:万元

(二)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发生的变化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的变化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橹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晓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橹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晓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67号海亮科研大厦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建国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制度列表情况如下:

注1:原《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整合至本制度,原《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同时废止。

注2:原《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整合至本制度,原《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