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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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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427版)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7版)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

至2023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0月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辉、安徽元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 13 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 2023年11月13日 17:00 前送达。

(二) 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安徽元琛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进

行登记,信函、邮件须在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17:00 前送达,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文件原

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

邮编:230012

电话:0551-66339782

传真:0551-66339782

邮箱:yuanchenzqb@163.com

联系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