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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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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会计数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38,78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承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建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楼敏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承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建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楼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承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建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楼敏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3-09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93)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推选钱文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钱文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钱文海先生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高玮女士辞去首席风险官职务,同意聘任张晖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张晖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具备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张晖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张晖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意聘任邓宏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邓宏光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具备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邓宏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高管薪酬核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税前20万/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水平,可以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沈思、金雪军、熊建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工作进展,确定具体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3-09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密、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各位监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3-09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2022修订)》《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指标(2023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全文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加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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