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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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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晓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3-039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公司的在手订单在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公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中所示的基础上,未增加新签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污水处理项目订单。

据公司初步统计,公司2023年1-9月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累计发电量421,975.10万度(含委托运营的老港一期、二期),上网电量351,067.95万度。

公司2023年1-9月各区域累计发电量、上网电量和已结算电量见下表:

(注:与总和产生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时有尾差造成)

公司2023年1-9月累计污水处理总量为28,444.43万吨,日均处理量为104.19万吨。公司阳晨水务分公司下属的污水处理厂分别位于上海和成都两地,2023年1-9月合计处理上海市政污水93.28万吨/日;合计处理成都地区市政污水10.91万吨/日。以上数据源自公司的生产经营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3-038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增加价值并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