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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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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注:1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因收到拆迁补偿款,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8,613.94万元。本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575.90万元,下降明显,因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等指标呈现一定幅度下滑。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年产300万节大节距输送设备链条智能制造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300万节大节距输送设备链条智能制造项目”的消防工程已通过现场专项验收,于2023年10月取得了杭州市萧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本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尚未具备投产条件。本项目产线未来将实现高度自动化和信息化,打造智能化工厂,保证产品品质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同时以柔性化生产保证交付及时率,为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

2、公司报告期内其他重要事项概述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童建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春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童建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春妙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66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1/3。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同意选举李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详见附件),李兵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兵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5月至2001年7月,任长丰县粮油收储公司职员;2002年2月至2003年2月,任浙江万轮车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员;2003年2月至2004年5月,任杭州萧山博亚汽车座垫有限公司包装车间主任;2004年8月至2005年12月,任潮峰钢构集团有限公司车间主管;2006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车间主管;202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李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173%合伙份额;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69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处经理等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童建恩先生(董事长)、刘雪峰先生(副董事长)、徐青先生、孙闻伯先生

独立董事:韩灵丽女士、姚明龙先生、傅建中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员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倪慧娟女士(监事会主席)、谭涛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李兵先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处经理情况

1、总经理:刘雪峰先生

2、副总经理:林亮伟先生

3、财务负责人:冯宁先生

4、董事会秘书:方青女士

5、内部审计处经理:倪慧娟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处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职务要求,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四、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田美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美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467%合伙份额。

田美华女士离任后,其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田美华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田美华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65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15至2023年10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590-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徐青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6)。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8,50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4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48,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9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徐青先生、刘雪峰先生、童建恩先生、孙闻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徐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8,5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所持股份的13.7931%。

表决结果:当选

1.02 选举刘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8,5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931%。

表决结果:当选

1.03 选举童建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8,5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931%。

表决结果:当选

1.04 选举孙闻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8,5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931%。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韩灵丽女士、姚明龙先生、傅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韩灵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8,5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931%。

表决结果:当选

2.02 选举姚明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8,5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931%。

表决结果:当选

2.03 选举傅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8,5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931%。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倪慧娟女士、谭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倪慧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48,5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931%。

表决结果:当选

3.02 选举谭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48,5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931%。

表决结果:当选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0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27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0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27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0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27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0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27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0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27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指派赵琰律师、方梦圆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和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67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即时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3、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徐青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童建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童建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选举刘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童建恩先生。

童建恩先生、刘雪峰先生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如下董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上述委员会成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各委员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3、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雪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林亮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冯宁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方青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方青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表决结果如下:

3.1 聘任刘雪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 聘任林亮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 聘任冯宁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 聘任方青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处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倪慧娟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处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倪慧娟女士简历请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处经理简历

1、林亮伟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9月至2011年4月,任凯尔达集团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1年4月至2012年9月,任杭州大天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2012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任杭州浩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任杭州天龙钢瓶有限公司管理部副部长;2019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车间主任、生产总监;202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林亮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亮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冯宁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10月至2015年8月,任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科员;2015年9月至2018年3月,就读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2018年6月至2022年2月,先后就职于时空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易才凯捷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灵犀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助理;2022年3月加入本公司,任财务处助理。

冯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方青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15年9月至2017年3月,任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7年3月至2021年4月,任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5月加入本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

方青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方青女士已于2017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倪慧娟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至今,历任本公司销售内勤主管、总经理助理、物控部总监,现任本公司审计处经理;200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倪慧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倪慧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733%合伙份额;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68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即时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3、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倪慧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倪慧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倪慧娟女士简历请详见附件。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倪慧娟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至今,历任本公司销售内勤主管、总经理助理、物控部总监,现任本公司审计处经理;200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倪慧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倪慧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733%合伙份额;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