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2023年9月30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29,721,264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以来,全球光伏市场在产业链价格调整的背景下依然维持了较快增长,同时N型TOPCon已经逐渐成为新一代主流光伏技术。公司凭借在N型TOPCon领域的持续积累,以及全球化运营和一体化产能的优势,努力克服产业链价格波动和国际贸易环境带来的短期挑战,在实现光伏组件出货量上升的同时,逐步确立了差异化的市场竞争力,使得收入和盈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2023年1-9月,公司实现总出货量55.7GW,其中组件出货量为52.2GW,硅片和电池片出货量为3.5GW,总出货量较去年同期增长86.91%。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巩固和加强自身在N型技术方面的领先优势,稳步推进N型先进产能落地,持续探索产品提效降本,出货结构中N型占比持续提升。截至三季度末,公司已投产的N型TOPCon电池产能超过55GW,大规模量产平均效率达25.6%。目前在手订单饱满的背景下,公司预计第四季度组件出货量为23GW左右,同时N型占比进一步提升。公司有信心超额完成全年70-75GW的组件出货目标。

特别提示:上述出货量及产能预测数据为公司根据目前对市场状况、生产能力,订单和全球经济环境等方面为基础进行的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且上述对未来相关经营数据的预测,可能会受到客户需求和销售时间表、国家产业政策、光伏行业发展及国际贸易环境等情况变化的影响,未来的执行情况具有不确定性,与最终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华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8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第二十八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情况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9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81元/股调整为8.7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755,072股,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26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348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19.7900万股。同时,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7名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为“C”,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3.0528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2.8428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9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第二十八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情况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8.81元/股调整为8.7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263名激励对象归属7,755,072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2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9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裘益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68)。

4、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2022年10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1)。

5、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348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19.7900万股。同时,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7名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为“C”,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3.0528万股。

因此,激励对象由1,611人调整为1,263人,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2.8428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3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按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 风险性提示:双方将就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开展进一步商谈,双方就相关事项的最终合作方案将以双方后续商谈结果与最终协议为准。(下转5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