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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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前述原因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的数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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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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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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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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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5,074,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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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志坚 财务总监:吴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啸戈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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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志坚 财务总监:吴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啸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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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志坚 财务总监:吴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啸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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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志坚 财务总监:吴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啸戈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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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志坚 财务总监:吴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啸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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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志坚 财务总监:吴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啸戈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3-041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3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5票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张驰先生、王鸿祥先生、王广斌先生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4名董事张辰先生、任志坚先生、范春羚女士、叶源新先生在表决时予以回避,3名独立董事及2名非关联董事均作了同意的表决。
因业务经营需要,预计年内新增日常关联交易6,740万元。其中,预计新增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合计5,050万元,预计新增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1,690万元。公司关联方包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企业以及公司高管兼任董事的企业。
(二)董事会以7票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智慧冷链基金减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临时公告2023-042。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3-042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参与设立智慧冷链基金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资及合伙人出资结构变更事项还需完成工商变更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上海诚鼎智慧冷链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3-019)。2023年9月,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上海诚鼎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鼎创富”)通知,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审核要求,基金各合伙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应大于该合伙人对基金的认缴出资。为满足上述要求,全体合伙人拟同比例减资,同时拟变更合伙人出资结构。
(一)本次减资基本情况
上海诚鼎智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慧冷链基金”)全体合伙人拟同比例减资,即智慧冷链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由100,000万元减少至10,000万元,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也相应减少。各合伙人减资对价均为0元,智慧冷链基金无需向各方支付本次减资对价。
(二)合伙人出资结构变更基本情况
上海宁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其部分出资额1,800万元转让给有限合伙人上海域盛投资有限公司。
(三)上述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智慧冷链基金减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8条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2名董事张辰先生、任志坚先生在表决时予以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四)本次减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截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诚鼎创富发生关联交易累计1笔。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出资7,000万元与诚鼎创富共同参与设立泰兴诚鼎硬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合营企业诚鼎创富为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暨基金管理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吴春先生任诚鼎创富董事。诚鼎创富基本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上海诚鼎智慧冷链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临时公告2023-020)。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智慧冷链基金成立于2023年6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诚鼎创富,经营范围包括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本次减资及合伙人出资结构变更前后,基金合伙人及其出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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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外,智慧冷链基金《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较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上海诚鼎智慧冷链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临时公告2023-020)无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及合伙人出资结构变更后,公司对智慧冷链基金持有的份额比例不变,公司对智慧冷链基金的财务核算方式亦保持不变。
本次减资及合伙人出资结构变更事项还需完成工商变更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