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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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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谈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参与转融通出借的股份余额38,059,700股已归还至账户。

2.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为公司GDR存托人,GDR对应的境内基础A股股票依法登记在其名下。根据存托人统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GDR存续数量为4,055,200份,占公司已发行GDR的数量为18.43%。

3.报告期末,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9,674,2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位于公司2023年9月30日股东名册的第六位。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营企业与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合营企业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喜科墨)吸收合并公司子公司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方大),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方大的独立法人资格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由方大喜科墨承继。2023年7月合并后的方大喜科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2020年4月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甘肃方大久兴模板有限公司因投资比例和经营模式调整,报告期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及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1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674,246股,支付股份回购总金额为13,257.5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3-08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

(一)事务所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三)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人员22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丹,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2:程鲁,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签字注册会计师3:李亚雄,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曾春卫,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管理层结合行业标准、审计服务质量及审计工作量等协商确定,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相同,分别为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职国际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天职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其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3-08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0日

至2023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3一08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方大炭素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下转5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