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文轩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其处置及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1-9月该等投资收益金额为零(上年同期:零),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为人民币25,495,345.42元(上年同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11,070,115.76元)。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数据来源于联交所网站“披露权益”。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刚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刚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50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一号一一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业务板块说明:

出版业务涵盖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数字产品等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服务及物资供应等业务。

发行业务涵盖了向学校及师生发行教学用书,提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及教育装备业务,出版物的零售、分销及互联网销售业务等。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49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内容

截至2023年9月30日,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9.40亿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93亿元。为回馈股东对本公司的支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含税)。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3,384.1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209.14万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并建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46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董事长周青先生及董事柯继铭先生因其他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副董事长刘龙章先生及董事李强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刘龙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该议案已于2023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9.40亿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92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93亿元。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3,384.10万股为基数,按每股人民币0.18元(含税)派发现金股息合计约人民币22,209.14万元(含税)。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分配建议方案,并对利润分配的合理性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邓富民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议案以及相关材料,认为邓富民先生(简历附后)具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所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一致同意提名邓富民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若获批准,其任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本公司相关议案,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建议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9:30,在成都召开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秘书按上市地监管规则,组织印制和刊载召开股东大会须发布的通函、通告(包括会议议程、股东名册截止过户日期等)、代理人委任表格及股东出席回条等披露文件。

公司将另行披露《新华文轩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邓富民先生简历

邓富民先生,1972年8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院长。曾任四川大学助教、讲师,工商管理学院工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副院长,商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邓先生担任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系统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质量管理、公司治理等;主持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单位委托课题等科研项目26项,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Industrial Marketing Management》《Fuzzy Optimization and Decision Making》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曾获四川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1次(第一)、四川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2次(第一)、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018年8月获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022年获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2023年获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邓先生毕业于四川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48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0月30日,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邓富民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邓富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邓富民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富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邓富民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邓富民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董事职责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同意提名邓富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邓富民先生简历

邓富民先生,1972年8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院长。曾任四川大学助教、讲师,工商管理学院工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副院长,商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邓先生担任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系统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质量管理、公司治理等;主持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单位委托课题等科研项目26项,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Industrial Marketing Management》《Fuzzy Optimization and Decision Making》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曾获四川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1次(第一)、四川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2次(第一)、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018年8月获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022年获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2023年获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邓先生毕业于四川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47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该议案已于2023年10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于2023年10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