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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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3.5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为现金净流出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17.78%,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6.0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考核年薪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81.0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5、预计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5.5%,主要系期初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本期完成执行所致;
6、递延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94.9%,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7、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81.01%,主要系上年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金额较少所致;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56.48%,主要系本期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所致;
9、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计提较上年同期计提增加571.23%,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计提较上年同期计提减少4569.30%,主要系报告期内单项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少较多所致;
11、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406.23%,主要系本期处置使用权资产所致;
12、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64.34%,主要系上期清理无需支付的款项所致;
13、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42.89%,主要系本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增加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32.10%,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减少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64.58%,主要系本期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以及上期投资的现金为净流出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657.2%,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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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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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小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浬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浬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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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小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浬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浬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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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下午13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现将本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单位: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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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新签订单不存在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的重大项目。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1-9月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9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6,865.58万元、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4,867.11万元,合计1,998.47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
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末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1,998.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即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624.09万元的10.73%。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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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减值计提政策,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类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
险外,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类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于
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686.93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9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686.93万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