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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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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分配事项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0,927,06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895,737股后的551,031,3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440,825,06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回购股份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5月5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395,3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2%,最高成交价为30.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34元/股,成交金额199,771,507.27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2)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0元/股调整为39.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变更的议案》,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并且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增加至“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方式、实施期限等其余条款维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9月30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352,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最高成交价为2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45元/股,成交金额100,493,823.09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郁晓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郁晓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该规定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乐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乐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30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世林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接受关联方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瑞运输”)提供的运输服务不超过3,000万元。祥瑞运输由于2023年10月12日发生股权变更,其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公司根据关联方变化情况及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新增关联方,并对该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1、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联董事杨乐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738927574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东大街132号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王飞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2类3项;3类;3类;4类1项;4类2项;5类1项;6类1项;8类;危险废物);化工产品购销(不含危险化学品);保险兼业代理;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祥瑞运输总资产9,996.77万元,流动资产3,329.16万元,负债总额7,819.18万元,所有者权益2,177.59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949.23万元,净利润494.49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祥瑞运输生产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接受关联方祥瑞运输提供运输服务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双方已就上述日常交易已签订了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祥瑞运输并接受其提供的运输服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运输合同》。

4、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