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代扣个人所得税等手续费返还36,406.37元,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董剑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焕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焕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董剑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焕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焕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根据最新修订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对照如下:

[注]本章程条款序号以及正文中交叉引用涉及的条款序号根据本次修订情况相应调整。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的条款保持不变。

同时,公司拟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后续意见(若有)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章程》的最终修订稿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3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的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此之外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5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王思远、罗冰清;

会议联系电话:0575-82436756;

传真:0575-82436388;

联系电子邮箱:ir@fenglong.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4、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相关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2、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3、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1”,投票简称为“锋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3、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3年10月2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张军明、王帆、杭丽君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最新修订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后续意见(若有)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