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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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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收购安顺化工,安顺化工工业炸药产能为1.1万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安顺化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秦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秦东召集并主持,应出席11人,实际出席11人,其中独立董事蒋荣光、李蕊爱、孙水泉、李端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9月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楼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同意公司向关联方长治壶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租赁综合商业楼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东、郭平则、赵宾方、郭敏、庞建军、张志兵、张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3、审议通过《关于拟受让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股权基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对外投资的质量及资本运作的水平,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受让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兴尚道国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5.95%的份额。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东、郭平则、赵宾方、郭敏、庞建军、张志兵、张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9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孝林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9月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楼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同意公司向关联方长治壶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租赁综合商业楼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杨孝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3、审议通过《关于拟受让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股权基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对外投资的质量及资本运作的水平,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受让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兴尚道国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5.95%的份额。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杨孝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关于拟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向关联方长治壶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办公楼事项,程序合规、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有利于改善公司整体办公运营环境,保证业务的稳定性、便捷性和后续业务扩张需要,提升公司综合管理水平及对外形象。

2、对《关于拟受让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需要。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本次受让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2023年10月30日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核,我们阅读相关资料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拟向关联方长治壶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办公楼,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1,424.87平方米。上述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公司拟受让金信诺持有的尚道国丰5.95%的份额,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基金份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壶化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受让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受让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持有的嘉兴尚道国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道国丰”或“合伙企业”)5.95%的份额。

尚道国丰系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公司关联方长治壶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壶投资”)、秦东系尚道国丰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4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6281327C

注册资本:57,715.38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52)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黄昌华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通讯线缆及接插件、高频连接器及组件、低频连接器及组件、高速连接器及组件、光纤光缆及光纤组件、光电连接器及传输器件、光电元器件及组件、电源线及组件、综合网络线束产品、印制线路板、汽车线束及组件、室内分布系统、工业连接器及组件、流体连接器、无源器件、通信器材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与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普通货运;增材制造设备、耗材、零件、软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的制造及销售。

金信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黄昌华,持股比例为21.13%,金信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尚道国丰基本情况

名称:嘉兴尚道国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尚道众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C6MGJ09T

成立日期:2023年1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90室-91(自主申报)

基金认缴出资总额:25,200万元人民币

基金备案编码: SZN585

投资范围:投资基金可投资于航天科工火箭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以及银行存款、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

(二)尚道国丰股权结构

本次关联交易受让的基金份额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 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法人

1、基本情况

名称:长治壶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7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27778130607L

注册资本:1,07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化工路16号

法定代表人:秦跃中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资本运营、投资顾问、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其他说明

长壶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控股股东为公司董事长秦东,持股比例为93.4579%。

(二)关联自然人

姓名:秦东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1404271993********

通讯地址:山西省壶关县********

秦东为公司董事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伙份额转让价格及转让款支付期限和方式

1.转让方占有合伙企业11.904762%的合伙份额,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转让方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转让方已实缴出资3,000万元。现转让方将其占合伙企业5.95%(对应认缴出资额1,500万元)的合伙份额以人民币1,5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2.受让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合伙份额转让款以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支付给转让方。

(二)转让方保证对其转让给受让方的合伙份额已完成实缴,且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合伙份额没有设定质押、担保,保证合伙份额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转让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附带个人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三)转让前合伙企业所产生的与转让方相关的一切债务以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自行承担,与受让方无关。如转让方隐瞒转让合伙企业前与其相关的债务情况及法律纠纷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有关合伙企业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受让方按受让后合伙份额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转让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受让方有关合伙企业在合伙份额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受让方在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遭受损失的,受让方有权向转让方追偿。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转让方的原因,致使受让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受让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转让方应按照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如因转让方违约给受让方造成损失,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转让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的股权基金,主要投资于航天科工火箭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航天科工火箭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是国内领先的商业航天发射服务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本次投资是公司在确保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依托基金合伙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发掘优质和价值成长的投资标的,有助于提高公司对外投资的质量及资本运作的水平。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八、对外投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合伙企业拟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规、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且投资周期较长,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9月,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长壶投资、秦东(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52,175.25元。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受让金信诺持有的尚道国丰5.95%的份额,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需要。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本次受让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适应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架构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关联方长治壶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壶投资”)租赁综合商业楼一幢,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首期租赁期限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租金合计80.00万元。

长壶投资为公司董事长控股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上述租赁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长治壶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7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27778130607L

注册资本:1,07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化工路16号

法定代表人:秦跃中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资本运营、投资顾问、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其他说明

长壶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控股股东为公司董事长秦东,持股比例为93.4579%。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租赁的是长壶投资开发的东海湾项目综合商业楼,位于长治市潞州区东外环路与长平连接线交叉口东北侧。该楼为独栋商业楼,地上8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11,424.87平方米,精装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双方本着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租赁价格以市场价格及周边同类型房屋租赁价格为参考,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长治壶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承租方: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房屋情况:长治市东海湾项目总部综合商业楼,面积11,424.87平方米。

2、租赁期: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租金:房屋租金为每月400,000.00元,一次性支付租赁期内全部租金。

4、其他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物业费、水、暖、电、网、电话费用。

5、协议成立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必要性

1、公司现有办公场所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为简易砖混结构楼板房,年代久远,设施陈旧,并且集团组织机构和母公司职能部门在一个场所办公,拥挤不堪。随着公司经营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现有办公场所已不能满足公司集团化管理与发展需要。

2、公司上市后,不断加快产品技术升级、国内外业务拓展和重组并购步伐,需要大量高学历、高素质人才的加入,现有办公场所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交通不便,周边生活及商业配套设施不足,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够。

(二)合理性

1、交通便利

该办公楼位于长治市潞州区东外环路与长平连接线交叉口东北侧,距高铁站、机场、高速口车程均在10分钟以内,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办公地有24小时保安、监控,安全方便。

2、面积合理,配套齐全

该办公楼是集办公、会议、餐饮、住宿为一体的综合商业楼,总建筑面积11,424.87平方米,办公室、会议室、会客厅、餐厅、客房、停车场等配套齐全。周边高中低档住宅小区、商贸中心、中小学校等一应俱全,对人才有足够吸引力。

综上,该楼面积、价格、交通、治安、环境、位置均适合公司开展经营活动。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办公楼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吸引高端优秀人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

本次租赁构成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9月,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长壶投资(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52,175.25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向关联方长治壶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办公楼,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1,424.87平方米。上述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长治壶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办公楼事项,程序合规、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有利于改善公司整体办公运营环境,保证业务的稳定性、便捷性和后续业务扩张需要,提升公司综合管理水平及对外形象。

十、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