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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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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10版)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10版)

(四)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250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250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五)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七)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手续的股票期权之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十)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十一)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依据、数量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回购及/或注销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中“第八章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和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626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1,937份。

根据《激励计划》中“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并由公司注销。”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30名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有7名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31名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有6名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有1名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有1名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有5名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329股,注销其已获授但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99,217份。

因此,本次应当完成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53,955股,及应当完成注销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21,154份。董事会将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回购及/或注销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955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121,154份。

(三)回购价格、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的价格为9.82元/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而回购注销的价格为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的款项总计为529,838.10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而回购适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上表“本次变动前”的股本构成为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后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及/或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及/或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影响本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按照安排向部分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股票期权。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及/或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及/或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影响本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安排向部分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