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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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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或“本行”)的合并报表数据。

3.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赵飞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海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冬云女士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 本行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除特殊说明外,本行不需要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收益等。

(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023年6月,本行以资本公积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1股股份,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行普通股股数由8,265,537,599股增加为9,092,091,358股,比较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其他权益工具。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放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无需扣除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减值准备不含福费廷、票据贴现的减值准备,福费廷、票据贴现的减值准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存款含保证金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等。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规定计算。本行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2)政府补助主要为本集团自各级地方政府机关收到的奖励补贴和返还扶持资金等,此类政府补助项目主要与收益相关。

(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会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中,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四)补充财务指标

注:

(1)本行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法定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资本充足率及相关数据。

(2)上表监管指标中,杠杆率、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存贷比为根据审计(阅)后的贷款本金总额除以存款本金总额重新计算。

(3)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4)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五)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分析

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本报告期末、2023年半年度末、2023年第一季度末及2022年年末的杠杆率相关指标,均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要求计算,与上报监管部门数据一致。

(六)流动性覆盖率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七)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八)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扛牢服务实体经济责任使命。报告期内,本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稳住经济大盘部署要求及接续措施,全力支持“保交楼”行动,审批通过项目资金人民币86亿元,已投放人民币42亿元;支持全省重大项目、“三个一批”落地44户,投放金额人民币82亿元;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行长进万企”,累计走访调研企业1,849次,达成合作实际新增或续贷融资金额人民币539亿元;制定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明确7项13条工作举措,绿色信贷余额较年初增长46%。

稳步推进零售业务转型落地。报告期内,本行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聚焦落实省市扩大消费若干政策,围绕市民衣食住行,打造自营拳头产品,优化线上线下消费贷体验,深化与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业务合作,不断丰富和升级综合金融服务。围绕普惠小微客群,优化产品服务,积极落实惠企各项政策,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持续优化。报告期内,本行围绕强化人才链、技术链、资金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打造“四链融合”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模式,增厚政策性科创业务金融服务内涵。围绕打造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培育链条,创新科创金融服务,量身定制10余款科创金融产品,政策性科创金融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23%,被河南省科技厅评为“河南省‘科技贷’业务优秀合作银行”。

三、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9,773户。其中A股股东99,723户,H股股东50户。

单位:股

单位:股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3年9月30日的股东名册。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于本报告、本行其他公告及通函中已披露外,本行无其他重要事项。

五、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本行网站(www.zzbank.cn)。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亦同时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zzbank.cn)。

六、季度财务报表

详见后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财务报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续)

2023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续)

2023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续)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续)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2023年7-9月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续)

2023年7-9月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续)

2023年7-9月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8人,其中,非执行董事王丹女士因另有工作安排委托非执行董事刘炳恒先生代为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选举耿明斋先生为本行第七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备查文件

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