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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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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增加临时提案
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3-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3-100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增加临时提案

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公司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4)。

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通过新增《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0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徐杨顺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23年11月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徐杨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1,788,377.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5.97%,徐杨顺先生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符合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前述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外,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3年11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

2、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1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上述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提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上述议案 2、3 为特别决议事项,该等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三分之二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16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6日8:30-11:00,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42200。传真:0563-6616556。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饶耀成;

电话:0563-6621555;

传真:0563-6616556;

会议联系邮箱:tuoshan@tuoshangroup.com。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1226。

2、投票简称:拓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3年11月16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4、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3-101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6月15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8,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31日、6月1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了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6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保荐机构 就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外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此次投资的现金管理方式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含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累计余额为人民币27,00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合同、产品说明书及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六一、叶斌斌、赵晶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 001226 证券简称: 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 2023-097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杨顺先生召集,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1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因情况特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杨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为74,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9,866,6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并于2023年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相关数据已经进行更新,现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于三季度进行利润分配, 故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取消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3年三季度的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对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方案:拟以总股本74,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9,866,6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为通过: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3-098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玉明先生召集,并于2023年10月3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为临时监事会会议,因情况特殊,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 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下午17: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玉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取消提请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为74,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9,866,6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并于2023年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相关数据已经进行更新,现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于三季度进行利润分配,基于上述原因,取消提请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未来发展需求 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通过: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9)。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3-099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财务部编制出具的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报告,截至 2023 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9,210,868.3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4,495,100.17元。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329,307.75元,母 公 司 报 表 净 利 润-4,553,527.64元。截至 2023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24,495,100.17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3年三季度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74,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9,866,6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未来发展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