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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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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股票代码:600583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6号2楼(仅限办公)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油11号信箱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中国海洋石油渤海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川路2121号渤海石油管理局大厦A座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或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1901、

1902房间、21层、2201-2203、2219-2223房间、23层、25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海油工程持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油工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南海西部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海西部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渤海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渤海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海油财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油财务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南海西部公司

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渤海公司

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海油财务

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及海油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海油集团,中国海油集团与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资产、业务、人员方面保持独立。各方股权关系如下图:

(二)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动意图的目的、时间和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海油集团直接持有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100%股权,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海油财务87.12%股权,系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根据《收购管理办法》,本次权益变动前,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及海油财务构成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及海油财务均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及海油财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集团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为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海油财务及中国海油集团之间的股份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间的内部转让,主要目的为优化调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后,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海油财务均不再直接持有海油工程股份。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海油财务持有海油工程股份情况见下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31日,南海西部公司与中国海油集团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将南海西部公司持有的海油工程(600583.SH)294,215,908股股票无偿划转至中国海油集团。双方同意该等股票对应的权益自划转完成(取得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由中国海油集团享有。本次划转不涉及被划转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被划转企业的债权、债务的变更或转移问题。

2023年10月31日,渤海公司与中国海油集团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将渤海公司持有的海油工程(600583.SH)12,223,847股股票无偿划转至中国海油集团。双方同意该等股票对应的权益自划转完成(取得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由中国海油集团享有。本次划转不涉及被划转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被划转企业的债权、债务的变更或转移问题。

2023年10月30日,海油财务通过大宗交易将持有的海油工程(600583.SH)1,571,800股股票转让至中国海油集团,成交均价为6.33元/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海油工程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经过中国海油集团内部决策程序同意;

2.2023年10月31日,中国海油集团作出同意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本次无偿划转的通知。

3.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以及海油财务已完成内部决策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如下程序:

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所涉股份无偿划转尚需完成在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尚待上交所进行确认,尚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及海油财务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均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以及其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分别与中国海油集团签署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四)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法律意见书。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券代码:600583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编号:临2023-041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中国海油集团内部同一控制下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及向二级市场减持事项。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集团”)通知,中国海油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受让了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油财务”)所持公司1,571,800股股份,并与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西部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渤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公司”)分别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拟通过无偿划转受让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294,215,908股股份、12,223,847股股份。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转让方

(1)南海西部公司

(2)渤海公司

(3)海油财务

2、受让方中国海油集团

(二)权益变动情况

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2023年10月30日,中国海油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受让海油财务所持海油工程1,571,800股普通股,交易均价为6.33元/股;2023年10月31日,中国海油集团分别与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分别受让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所持海油工程294,215,908股普通股、12,223,847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海油集团作为海油工程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海油工程2,138,328,954股普通股,占海油工程总股本的48.36%;通过全资子公司南海西部公司持有海油工程294,215,908股普通股,占海油工程总股本的6.65%;通过全资子公司渤海公司持有海油工程12,223,847股普通股,占海油工程总股本的0.28%;通过控股子公司海油财务持有海油工程1,571,800股普通股,占海油工程总股本的0.04%。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海油集团将直接持有2,446,340,509股海油工程股份,占海油工程总股本的55.33%。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海油财务将不再持有海油工程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中国海油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中国海油集团、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海油财务持有海油工程股份情况见下表:

(三)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中国海油集团通过无偿划转分别受让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持有的海油工程294,215,908股、12,223,847股股票,不涉及交易对价,不涉及资金来源问题。

中国海油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受让海油财务持有的海油工程1,571,800股股票,对应的资金总额为9,949,494元。中国海油集团已出具声明,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资金,亦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或者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

(四)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及中国海油集团的批准文件

1、中国海油集团与南海西部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2023年10月31日,中国海油集团与南海西部公司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南海西部公司同意,将持有的海油工程(600583.SH)294,215,908股股票全部无偿划转给乙方中国海油集团。本次划转股份占海油工程的权益比例为6.65%,全部为无限售流通条件流通股份(即流通股)。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标的股份的性质不发生变化。

本次划转不涉及交易对价或资金来源问题,不涉及海油工程的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海油工程债权、债务的变更或转移问题。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已完成有关内部决策程序,甲乙双方同意相互配合以完成本次划转涉及的各事项,包括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等。

2、中国海油集团与渤海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2023年10月31日,中国海油集团与渤海公司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渤海公司同意,将持有的海油工程(600583.SH)12,223,847股股票全部无偿划转给乙方中国海油集团。本次划转股份占海油工程的权益比例为0.28%,全部为无限售流通条件流通股份(即流通股)。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标的股份的性质不发生变化。

本次划转不涉及交易对价或资金来源问题,不涉及海油工程的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海油工程债权、债务的变更或转移问题。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已完成有关内部决策程序,甲乙双方同意相互配合以完成本次划转涉及的各事项,包括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等。

3、中国海油集团关于股份无偿划转的批准文件

2023年10月31日,中国海油集团下达《关于无偿划转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所持海油工程股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海油财资字〔2023〕25号),同意将南海西部公司持有的海油工程294,215,908股股票无偿划转至中国海油集团。

2023年10月31日,中国海油集团下达《关于无偿划转中国海洋石油渤海有限公司所持海油工程股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海油财资字〔2023〕26号),同意将渤海公司持有的海油工程12,223,847股股票无偿划转至中国海油集团。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二)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所涉股份无偿划转,尚需完成在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尚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中国海油集团、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海油财务。根据相关规定,中国海油集团已于同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海油财务已于同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 报备文件

1. 中国海油集团与南海西部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2. 中国海油集团与渤海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国海油集团10%的股权已完成相关国有产权登记转让手续,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股票代码:6005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或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中国海油集团通过无偿划转受让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持有的海油工程相关股份事宜,尚需完成在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的备案,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登记过户。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中国海油集团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控制关系

中国海油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国海油集团90%股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中国海油集团10%股权。(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中国海油集团10%股权已完成国有产权登记,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结构图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海油集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和财务简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中国海油集团经营范围包括:组织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油、页岩气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和天然气的加工利用及产品的销售和仓储,液化天然气项目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网输送,化肥、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业务,为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矿产品的勘探、开采提供服务,工程总承包,与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相关的科技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原油、成品油进口,补偿贸易、转口贸易;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风能、生物质能、水合物、煤化工和太阳能等新能源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状况

中国海油集团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亿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过处罚及诉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海油集团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海油集团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海油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上海海宁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顺势一创(北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CM Assurance Ltd.。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及海油财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集团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为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海油财务及中国海油集团之间的股份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间的内部转让,主要目的为优化调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及本次权益变动取得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经过中国海油集团内部决策程序同意。

2、2023年10月31日,中国海油集团下达《关于无偿划转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所持海油工程股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海油财资字〔2023〕

25号)、《关于无偿划转中国海洋石油渤海有限公司所持海油工程股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海油财资字〔2023〕26号)。

3、中国海油集团与南海西部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与渤海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2023年10月30日,中国海油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完成收购海油财务持有的海油工程1,571,800股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程序如下:

就中国海油集团通过无偿划转分别受让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持有的海油工程294,215,908股、12,223,847股股票的权益变动,尚需完成在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的备案,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登记过户。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海油集团作为海油工程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海油工程2,138,328,954股股份,占海油工程总股本的48.36%;通过全资子公司南海西部公司持有海油工程294,215,908股股份,占海油工程总股本的6.65%;通过全资子公司渤海公司持有海油工程12,223,847股股份,占海油工程总股本的0.28%;通过控股子公司海油财务持有海油工程1,571,800股股份,占海油工程总股本的0.04%。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海油集团将直接持有海油工程2,446,340,509股股份,占海油工程总股本的55.33%。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海油财务将不再持有海油工程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海油工程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中国海油集团。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大宗交易

2023年10月30日,海油财务通过大宗交易向中国海油集团转让海油工程1,571,800股普通股,交易均价为6.33元/股。实施大宗交易前,海油财务持1,571,800股海油工程股份,占海油工程总股本的0.04%。完成大宗交易后,海油财务不再持海油工程股份。

(二)无偿划转

2023年10月31日,南海西部公司与中国海油集团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将所持海油工程294,215,908股普通股划转至中国海油集团。

2023年10月31日,渤海公司与中国海油集团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将所持海油工程12,223,847股普通股划转至中国海油集团。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2023年10月31日,中国海油集团与南海西部公司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南海西部公司同意,将持有的海油工程(600583.SH)294,215,908股股票全部无偿划转给乙方中国海油集团。本次划转股份占海油工程的权益比例为6.65%,全部为无限售流通条件流通股份(即流通股)。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标的股份的性质不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不涉及交易对价或资金来源问题,不涉及海油工程的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海油工程债权、债务的变更或转移问题。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已完成有关内部决策程序,甲乙双方同意相互配合以完成本次划转涉及的各事项,包括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等。

(二)《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2023年10月31日,中国海油集团与渤海公司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渤海公司同意,将持有的海油工程(600583.SH)12,223,847股股票全部无偿划转给乙方中国海油集团。本次划转股份占海油工程的权益比例为0.28%,全部为无限售流通条件流通股份(即流通股)。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标的股份的性质不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不涉及交易对价或资金来源问题,不涉及海油工程的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海油工程债权、债务的变更或转移问题。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已完成有关内部决策程序,甲乙双方同意相互配合以完成本次划转涉及的各事项,包括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海油工程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及声明(下转7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