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6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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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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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 巍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根良
一致行动人(签名):
崔根良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31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财务顾问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张 剑
财务顾问主办人:
苏晓琳 沈渝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工商营业执照;
2、一致行动人亨通集团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一致行动人亨通集团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文件及章程修正案;
4、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亨通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和一致行动人崔根良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承诺函;
7、一致行动人亨通集团的财务资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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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 巍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一致行动人亨通集团: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根良
一致行动人崔根良:
崔根良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