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分子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

2023-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6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分子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已披露情况

2021年3月25日,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美丰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四川省射洪市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产业园项目。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美丰高分子材料产业园项目

项目选址: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

项目规模及建设周期:产能规模为年产3万吨高分子材料,计划工期18个月,在取得首期项目用地后120个工作日内开工建设。

项目投资金额:计划投资人民币4.06亿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条全PE结构镀氧化物膜材生产线,年生产能力0.5万吨;建设2条重载膜(FFS膜)生产线,年生产能力0.5万吨;建设2条聚丙烯流延功能膜材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万吨,同时配套建设科技研发、孵化中心及相关基础设施。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发布的《关于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

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所有设备的安装工作均已完成,设备调试和试生产工作正按计划加紧推进。其中,流延膜生产线、进口五层共挤FFS膜生产线已进入试生产阶段,全PE结构镀氧化物阻隔膜材线正在全流程调试运行。本项目投资建设的所有生产线预计于2023年12月下旬全部建成并试运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投资是落实公司董事会作出的融入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长期根植包装领域生产运营经验,促进主营业务拓展及产业链延伸,寻求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突破,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投资事项对公司2023年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项目具体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项目建成后,从试生产到正式运行和全面达标达产均需一定时间,人机磨合、产能释放和市场开拓需要一个过程。公司将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完成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工程收尾和各生产线的试运行,不断优化装置工艺运行,实现达标达产;同时加强产品市场拓展和营销队伍建设,努力开拓市场,持续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根据该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6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利用自有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已披露情况

2020年11月23日,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丰实业公司”)对位于绵阳市南山路4号(A1宗、A2宗)的公司自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4日、2022年3月11日和2023年1月6日发布的《关于利用自有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0)、《关于对位于绵阳市南山路4号(A1宗、A2宗)的自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以及《关于利用自有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

二、项目开发进展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美丰实业公司开发建设的“美丰景泰苑”项目,项目地址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南山路4号,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2233.31㎡(93.3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69268㎡,容积率2.0,绿地率>30%;共计17栋,1024套(其中公租房69套,精装交付;商品房955套,清水交付);商业用房(3372㎡);幼儿园(18个班,5444.32㎡)。项目概算总投资106,258万元。

(二)项目开发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所有楼栋主体结构已封顶,累计投资2.94亿元,完成计划总投资的29%,实现销售货值3.37亿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8月竣工验收,2024年年底首批集中交付。目前项目建设正高效推进中。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对公司自有土地进行开发,是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坚持市场导向,优化营销策略,加大促销力度,努力实现最优的销售目标。

(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的相关规定,该房地产开发事项本年度不会确认营业收入。

(三)公司将根据该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