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2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有限”)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大庆同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同花”)、大庆新站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新站”)、大庆同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同村”)、大庆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同望”)为金开有限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金开有限为被担保人提供总额不超过16,473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开有限为被担保人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上述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412,493.07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98%,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 特别提示:大庆同花、大庆新站、大庆同村、大庆同望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近日,被担保人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项目置换贷款合同》。金开有限以持有被担保人股权比例为限,就被担保人偿付上述合同约定的被担保债务向兴业银行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保证。另一股东大庆国信泰吉新能源有限公司因其担保能力未获银行机构认可,本次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考虑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和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净增加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60亿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次担保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如下:
被担保人一:大庆同花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06MA1BRPB47Q
成立时间:2019年9月25日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和谐嘉园D-03地块17号楼5单元401
法定代表人:康志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东构成及其比例: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大庆国信泰吉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电力供应;电力工程施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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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二:大庆新站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22MA1BR99E28
成立时间: 2019年9月17日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茂兴镇街内
法定代表人:康志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东构成及其比例: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大庆国信泰吉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电力供应;电力工程施工活动;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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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三:大庆同村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06MA1BRKRN08
成立时间:2019年9月24日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和谐嘉园D-03地块17号楼5单元401
法定代表人:康志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东构成及其比例: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大庆国信泰吉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电力供应;电力工程施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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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四:大庆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06MA1BRKX788
成立时间:2019年9月24日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和谐嘉园D-03地块17号楼5单元401
法定代表人:康志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东构成及其比例: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大庆国信泰吉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电力供应;电力工程施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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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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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16,473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信誉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目前无逾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独立意见:根据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适用范围、授权事项、担保额度,均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本次担保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412,493.07万元(不含本次),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98%和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