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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9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3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公司就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制定了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并于2022年8月17日经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于2023年3月31日被《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废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重新制定并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或者境内外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进行调整、补充、修改和完善,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生效时间、注册资本等进行调整、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本次发行前和发行完毕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 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于2023年2月24日发布并于2023年3月31日生效实施的《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公司拟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1日发布并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内容较多,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和使用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在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与使用进一步明确如下:

1、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将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和使用,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秀峰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相关具体协议的签署等事宜;

2、如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1月20日14:30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9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3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公司就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制定了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并于2022年8月17日经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于2023年3月31日被《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废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重新制定并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或者境内外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进行调整、补充、修改和完善,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生效时间、注册资本等进行调整、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本次发行前和发行完毕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97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3年11月20日14:30时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1月17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宜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陈晟

联系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zqb@senior798.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2、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投票代码:350568;投票简称:星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