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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3-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11月3日起为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增加份额类别事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自2023年11月3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967)。本次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根据销售服务费收取等事项的不同设置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各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投资者首次申购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的C类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按照份额进行赎回,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0.01份。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前述最低限额的相关约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情况、法律法规或登记机构的业务规则,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二、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基金各类份额类别的费用费率结构

(一)费用费率结构

(二)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本次因增加新的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中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其余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结合基金合同的约定,亦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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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