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11月3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华西龙希国际大酒店四楼奋斗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协恩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45,518,4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99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42,136,1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61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382,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8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3,389,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8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3,382,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817%。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总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总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3)《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总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4)《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239,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09%;反对3,2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4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99%;反对3,27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
三、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任期情况
1、经本次股东大会投票选举,吴协恩先生、李满良先生、薛健先生、金亚洪先生、吴茂先生、薛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周凯先生、孙涛先生、承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9位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即2023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2日。
2、经本次股东大会投票选举,卢青先生、施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上述2位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刘蓓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即2023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2日。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杨书庆 王靖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下午在江阴华西龙希国际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吴协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选举吴协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吴协恩先生、薛健先生、承军先生三人组成,主任由董事长吴协恩先生担任。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薛丽女士、孙涛先生、周凯先生三人组成,主任由独立董事孙涛先生担任。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李满良先生、承军先生、周凯先生三人组成,主任由独立董事承军先生担任。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金亚洪先生、周凯先生、孙涛先生三人组成,主任由独立董事周凯先生担任。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满良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学良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卜坚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满足投资者沟通需要,现将董事会秘书王学良先生联系方式披露如下: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南苑宾馆9号楼
电话:0510-86217188 传真:0510-86217177
邮箱:wangxl@cnhuaxicun.com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雅清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刊登于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管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个 人 简 历
李满良先生,1965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副经理,江阴市华西精毛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特种化纤厂厂长,2005年5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满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其他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67,400股。
王学良先生,1987年1月生,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2013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王学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其他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卜坚先生,198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3年8月至2015年1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信贷经理;2015年2月至2017年5月,任华夏银行江阴支行信贷经理;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任江阴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负责人;2019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江阴申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职于江阴澄东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2021年12月至2023年10月,任江阴市金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卜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其他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吴雅清女士,1969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8年10月至1995年4月任江阴凯澄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会计;1995年5月至2005年9月,任职于江阴市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2005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江阴市新国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江阴市新国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吴雅清女士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其他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下午在江阴华西龙希国际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卢青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过充分讨论,与会监事一致选举卢青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概述
为盘活资产,提高经营效率,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处置全资子公司江阴华西村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资本”)持有的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稠州银行”)4.82%的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上述稠州银行4.82%股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授权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因交易对手方尚不明确,本次交易暂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西资本持有的稠州银行4.82%的股权账面值为人民币56,649.6万元。
2、上述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等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稠州银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786330F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188号稠银大厦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金子军
注册资本:42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7年6月25日
经营范围:(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售汇、结汇业务;(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4、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万元
■
5、经核查,稠州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处置资产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盘活资产,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授权管理层处置稠州银行4.82%的股权。本次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届期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公司化纤厂会议室召开了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讨论和民主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刘蓓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职工监事简历
刘蓓女士,198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在公司特种化纤厂销售计划科工作,2009年至今任公司特种化纤厂办公室主任,2011年8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刘蓓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