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3-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ST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3-095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0月26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申请人”)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股份”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进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一)中止执行、解除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湘潭中院已依法向相关法院发送关于解除对步步高股份财产的保全措施并中止执行步步高股份相关案件的函件。

(二)停止计息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因步步高股份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自2023年10月26日起,步步高股份所有附利息债权停止计息。

(三)继续推进共益债融资

湘潭中院已经许可公司借款10亿元以内,用于恢复、维持业务经营等事项。截至2023年11月6日,共益债借款已到位7.80亿元,公司将分批次用于恢复超市门店的业务,并继续维持百货业务的正常经营。目前,已有 42 家超市门店重启,并恢复正常运营。

(四)推进投资人招募工作

截至2023年11月6 日,共收到26家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已有14家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共计2.80亿元,并逐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

公司已于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现就公司存在的有关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1、法院已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 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10月31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核准后公司股票将恢复正常交易。

2、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