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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3-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61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7日9: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小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总股本由542,369,011股变更为542,331,35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42,369,011元变更为542,331,351元,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修订后《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62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7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茹婧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修订后《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63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627,02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542,369,011股的0.8531%,最高成交价为5.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2元/股,成交总额25,016,020.41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8日、2020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规模为18,700,0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中的18,700,000股已于2020年4月29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其中4,589,361股回购股份来源于2019年12月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故本次回购方案剩余37,660股尚未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完成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

鉴于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回购股份剩余37,660股尚未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且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故公司拟将本次回购方案剩余的37,66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9%)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37,660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42,369,011股变更为542,331,35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42,369,011元变更为542,331,351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实际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37,660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42,369,011股变更为542,331,351股。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注销手续,以及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后续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

五、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64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原因说明

1、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剩余股份37,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9%)进行注销。故在《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获得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办理37,660股回购股份对应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将由542,369,011股变更为542,331,35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42,369,011元变更为542,331,351元。《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如相关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自动终止。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同意对《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修订后《公司章程》。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65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14:0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14:0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1日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北京科锐319会议室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上述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00和议案2.00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9: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23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981321

传真号码:010-82701909

邮箱:IR@creat-da.com.cn

联系人:刘后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

邮政编码:10019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0

2、投票简称:科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