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慧心
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大成慧心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大成慧心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转换证券交易模式。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模式转换
自2023年11月10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后,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交易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交易管理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因转换证券交易模式,拟对《大成慧心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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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修订情况,在《大成慧心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将更新后的文件在本公司官网上披露。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大成慧心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慧心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9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11月10日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者可通过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办理程序遵循基金的法律文件和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具体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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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大成景熙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大成景熙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3年9月1日证监许可【2023】2037号文予以注册,原定募集期为2023年10月16日起到2023年12月15日。
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大成景熙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景熙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大成景熙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本基金认购截止日提前至2023年11月8日,从2023年11月9日起本基金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大成景熙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大成景熙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