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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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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3-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2023-068

债券代码:123191 债券简称:智尚转债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42元/股(含本数)。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722,158股一3,444,3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8%一0.96%,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1日和2023年9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公司回购期间于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1月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1月07日。截至2023年11月07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6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最高成交价为11.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990,1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36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49%。以截至2023年11月06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0,667,416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5,369,100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相关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导致无法实施,或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