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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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3-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丸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5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4,21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13.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00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已基本达成建设目标,能够满足公司业务现阶段实际需求,公司决定对该项目结项并不再对该项目进行继续投入,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变更调整至“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已于近日将“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募集资金5,370.77万元全额转入至“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中,“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完成了“信息网络平台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办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该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