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公告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3-04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期收到公司集团工会《关于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委派函》,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及相关决议,民主选举推选陈僖先生、刘治国先生、郭叶女士出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届时将与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僖先生,196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5年6月至1999年9月任无锡商业大厦工艺品商场经理,1999年10月至2009年7月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百货名表首饰经理,2009年8月至2014年12月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百货商务中心总监,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大东方股份百货事业部中心店业务二部总监,2018年1月至2021年11月任大东方股份百货事业部中心店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大东方股份百货中心店名表首饰品类总监。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刘治国先生,1982年04月出生,本科学历。于2005年至2012年在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任招聘经理职务,于2012年至2013年在协鑫动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经理职务,于2013年至2014年在协鑫燃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职务,于2014年至2019年在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职务。现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职务。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郭叶女士,1978年09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03年至2006年任北京一唐方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计,2006年至2010年任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区财务主管,2010年任太原蒙牛乳业有限公司财务副处长,2010年至2012年任常州蒙牛乳品销售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至2018年任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于2018年至2019年任无锡商业大厦东方百业超市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至今任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3-040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大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大东方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大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大东方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大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大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大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大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林乃机先生、席国良先生、倪军先生、朱晓明女士、邵琼女士、吴志军先生六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同意提名居晓林先生、董慧女士、郑永强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其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要求,未发现有相关监管机构、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
本提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0、《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1月27日(周一)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大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大东方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大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大东方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大东方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21日(周二)。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乃机先生,1970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温州天龙包机实业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均瑶集团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风寻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上海风寻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上海青弦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等职。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温州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均瑶世外教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上海华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均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均瑶如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均瑶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宜昌均瑶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前湾新区均瑶世外幼儿园有限公司监事、温州均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空地互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航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席国良先生,1963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于1983年7月至1984年7月任无锡市糖业烟酒公司财务科会计,于1984年7月至1995年5月历任无锡市商业局财务科主办、副科长等职,于1995年5月至1996年6月任无锡交电采购批发站副总经理,于1996年6月至2001年2月任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01年2月起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总经理职务。
倪军先生,1968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于1995年11月至1998年11月在无锡商业大厦集团家电分公司任副经理职务;于1998年12月至1999年7月在无锡商业大厦集团视听分公司任经理职;1999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二百商厦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3年8月任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总经理助理;2003年8月至2014年11月任无锡商业大厦集团副总经理(期间2010年5月起兼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2004年12月至2010年3月兼任无锡保利广场购物中心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副总经理,并兼、历任汽车事业部总经理、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21年10月至2023年10月,兼任无锡商业大厦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2020年10月至2023年9月历任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特别顾问等);现任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八届董事会董事。
朱晓明女士,197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于1997年9月至2002年12月任均瑶集团天龙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会计主管,于2002年12月至2007年4月任均瑶集团天龙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于2007年4月至2011年1月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于2017年8月至今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历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邵琼女士,198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行政企管部总经理、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上海华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宝镜征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共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八届董事会董事。
吴志军先生,1973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于1996年9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北方航空公司任运价经理职务,于2001年11月至2003年12月在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任事业一部客户经理,于2003年12月至2005年7月在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任医疗系统事业部华中区总监,于2005年7月至2012年5月在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任医疗系统事业部副总经理,于2012年5月至2014年1月在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任医疗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兼任上海德明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于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在远东宏信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兼任医疗系统事业部总经理,于2015年2月至2020年8月在远东宏信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兼任医疗健康集团总经理、医院集团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居晓林先生,1976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执业律师。曾任中航浙江有限公司法务、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全球董事局董事、副主任、香港分所及跨境争议解决部负责人。曾获评第三届上海市“浦东新区十大优秀青年律师”、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等荣誉,目前获聘为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南京仲裁委员会/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仲裁员。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慧女士,1984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副教授(常任教职)、博士生导师。于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任北师大浸会联合国际学院助理教授;2011年7月至2019年6月,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理教授,2019年7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常任教职),2023年2月至2023年9月任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访问学者。两项研究成果分别被国际顶级期刊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和 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 录用。研究工作被美国金融协会(AFA)年会收录。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绩效评估: 优秀)。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郑永强先生,1975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历。于1997年9月至1998年4月任西门子制造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账务部财务主办,于1998年5月至2001年3月任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于2001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海欣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于2002年12月至2004年7月任瑞士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部主管,于2004年7月至2005年4月任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于2005年4月至2008年5月任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法务部财务法务及企划部总监,于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任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于2010年6月至今,历任财务负责人(临时)、首席财务官、总经理助理兼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兼首席投资官等职。2022年9月获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3-04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监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大东方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大东方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裴学龙先生、陈艳秋女士、杭东霞女士、吴大为先生四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提案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同时向股东大会提交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推选的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名单(陈僖先生、刘治国先生、郭叶女士三人),届时第九届监事会由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裴学龙先生,1970年2月出生,硕士学位。曾任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处,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现任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至今任上海均瑶如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仲裁协会理事,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客座研究员。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三、四、五、六届监事会监事。
陈艳秋女士,1968年0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审计师职称。于1988年8月至1989年7月任职于辽宁阜新市第二制药厂,1989年8月至2008年9月任职于辽宁省阜新市审计局,2008年10月至今历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审计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审计部总经理。历任无锡商业大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八届监事会监事。
杭东霞女士,1078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MBA,律师资格,经济师。于2009 年6月至2014年2月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部长,2014年2月至 2015年9月任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20年1月任上海均瑶(集团) 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20年1月至 2022年10月任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11月至今任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均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八届监事会监事。主要著作《法务之道》、《法务之术》和《公司治理实务操作手册》。
吴大为先生,1971年5月出生,硕士学位。1993年7月至2003年1月任职于中国北方航空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航班管理科科员、科长,2003年2月至2016年10月任职于均瑶集团信息总监,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任职于均瑶集团电子商务业务单元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22年8月任职于上海金扳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EO。2017年7月至今,任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3-04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343号东方广场A座8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7日
至2023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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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内容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详见本公告同日(2023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以上股东大会议案详细内容将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至第8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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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
(二) 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除公司现场登记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在有效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快递等方式确认登记,登记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9:30一16:00,登记地点为公司九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 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锡市中山路343号东方广场A座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001
联系电话:0510-82702093 / 0510-82766978-8317
联系传真:0510-82700313
联系人:陈辉、冯妍
(二)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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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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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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