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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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3-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3-09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3年6月5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作出的(2023)黑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黑01破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的《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6月6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10条:“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本节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的规定,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适用上述规定,因此公司将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的《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哈尔滨中院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6月6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风险提示

(一)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相关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4.1条第(七)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3-09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6月5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作出的(2023)黑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黑01破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的《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3年11月10日,京蓝科技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召开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经报哈尔滨中院同意,京蓝科技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时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时。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下简称重整信息网,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依法有效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会人员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端参会,具体参会方式如下:

(一)电脑参会

电脑打开浏览器,访问重整信息网登录页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输入重整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

(二)手机参会

债权人可以通过手机端,点击重整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短信后缀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zghy/leaflet/,浏览器网页打开以后,点击“点击前往微信打开”,进入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重整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手机参会优先连接网速较快的无线Wi-Fi网络,尽量减少使用手机流量上网,避免中途接电话后影响开会效果。注意:手机端参会,必须通过微信小程序参会,不能通过手机打开浏览器参会。

(三)会议登录测试

参会人员将在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时前收到重整信息网通过短信发送的参会账号和密码,请债权人务必确保手机畅通,及时关注收到的短信。

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债权人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提前登录会议进行测试,测试开通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时至2023年11月26日(星期日)晚上22时。电脑端需要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如债权人未收到参会账号和密码,或测试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咨询(重整信息网技术支持电话:400-810-1866,转“3”再转“3”)。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将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形式为线下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两种形式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自行选择投票方式,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投票方式,管理人将通过电子邮箱的形式将书面表决票提前发送至债权人。

(一)线下投票

选择线下投票的债权人应当于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17时前(以管理人邮箱或线下收到表决票时间在先的为准),将书面表决票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将书面表决票通过邮寄或现场的方式送达至管理人办公地点,送达书面表决票所需相关信息如下:

参与表决的债权人将书面表决票送达管理人的,视为已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且依法行使表决权,网络会议将不再对此部分债权人开放表决通道,但该部分债权人仍可以网络参会,即可以观看网络会议直播及下载管理人上传的文档等。

(二)网络投票

选择网络投票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时至会议召开当日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进行投票。具体操作办法可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内搜索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进行下载《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须知》。

四、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的相关议程由管理人另行通知。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在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时前再次登录会议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京蓝科技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直播,及时进行投票表决。

五、风险提示

(一)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相关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3-09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6月5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作出的(2023)黑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黑01破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的《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3年11月10日,京蓝科技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召开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经报哈尔滨中院同意,京蓝科技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时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将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由出资人组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管理人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开的地点、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17层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管理人代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需出席的其他人员。

(六)投票方式的选择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61号京蓝科技

(四)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17: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五)特别提醒: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023年11月24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未提前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六)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61号京蓝科技

邮编:150090

电话:010-64700268

联系人:黄佳慧、韩程程

会议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网络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风险提示

(一)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二)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相关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1;

2、投票简称:京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会议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本人(本公司)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认可其在该次会议代本人(本公司)签署一切文件的效力。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1.委托人名称: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4.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5.受托人姓名:

6.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3年 月 日;

若委托人未对以下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请在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项下单选并打“√”):

本次会议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