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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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2023-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3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志先、周晓璐持有公司119,744,6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9%。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披露了《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志先、周晓璐拟减持不超过40,336,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44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6,890,8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止2023年11月9日,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志先、周晓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445,3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26,876,69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合计减持股份40,322,03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9%,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到期。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志先、周晓璐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40,322,03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9%,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减持区间届满后,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志先、周晓璐当前持有公司股份79,422,59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1%。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