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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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3一06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证投公司”)通过其管理的基金出资不超过2.48亿元人民币,以竞价方式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产投证投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受同一主体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产投证投公司管理的基金认购完成后将成为发展电力的一致行动人,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陈骞、谢晓尧、袁英红、马晓茜已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存生、陈跃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23一062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证投公司”)通过其管理的基金出资不超过2.48亿元人民币,以竞价方式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产投证投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受同一主体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产投证投公司管理的基金认购完成后将成为发展电力的一致行动人,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3一06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将根据全部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相关规则确定,详见公司将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披露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上市公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证投公司”)发来认购意向函,产投证投公司拟通过其管理的基金出资不超过2.48亿元人民币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2023年11月10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产投证投公司通过其管理的基金出资不超过2.48亿元人民币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截至目前双方尚未签署相关股份认购协议。

产投证投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受同一主体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产投证投公司管理的基金认购完成后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该事项交易对方产投证投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金额将根据全部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相关规则确定,详见公司后续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披露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上市公告书》。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经查询,产投证投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产投证投公司发出的拟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意向函,但尚未就本事项签订协议。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产投证投公司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的体现,是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公司继续扩大资本规模、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规模及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度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公司与产投证投公司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陈骞、谢晓尧、袁英红、马晓茜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予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规模及综合实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董事会审议和披露上述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确认函及独立意见;

3. 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意向函。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3-06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年 11月 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1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恒运中心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审议情况详见2023年8月31日公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三) 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恒运中心16楼董秘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 系 人:廖铁强、陈韵怡

联系电话:020-82068252 传 真:020-8206825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1;投票简称:恒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提案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加盖印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有限期限: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管理的基金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规模及综合实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董事会审议和披露上述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陈 骞、 谢晓尧、袁英红、马晓茜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