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消费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鹏扬消费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3年11月13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py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68-66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