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三批次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3-105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三批次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调整了2020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及业绩考核指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三批次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三批次锁定期于2023年11月13日届满,现将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该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1月13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6.00元/股,过户股数为4,924,21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47%。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0年11月13日)起计算,第二、三批次锁定期为36个月,即锁定期为2020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3日,可解锁比例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60%,共计2,954,5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买卖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上市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4、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展期,则按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后,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决议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