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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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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089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森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2023年11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54人,代表股份357,795,8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1770%。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6人,代表股份252,243,0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929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8人,代表股份105,552,7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47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增进、王好月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051,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151%;反对6,744,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8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增进、王好月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兴森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名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08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11月13日10: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6、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购买控股子公司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挂牌底价300,389,041.10元进场参与购买控股子公司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兴科”)少数股东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学城集团”)持有的广州兴科2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同意公司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

如有其他购买意向方报价高于挂牌底价,则公司可能选择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是否行使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购买广州兴科少数股东股权事项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实施具体公开竞买方案;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与本次公开购买标的股权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办理与购买标的股权有关的其他事宜,如工商变更手续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标的股权完成交易之日。

《关于拟参与购买控股子公司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2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86)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若公司最终被确认为标的股权的成交方,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产权交易合同》项下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的尾款以及相应的利息,担保期限等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落实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有利于推进公司购买标的股权的进程,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87)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88)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086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购买控股子公司

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2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购买控股子公司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挂牌底价300,389,041.10元进场参与购买控股子公司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兴科”)的少数股东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学城集团”)所持有的广州兴科2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一、交易概述

科学城集团已将标的股权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300,389,041.10元,项目编号为G32023GD0000246。公司拟以挂牌底价进场参与购买标的股权,并拟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交易价款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尾款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相关交易流程将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要求进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

如有其他购买意向方报价高于挂牌底价,则公司可能选择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最终能否取得标的股权,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若公司最终被确认为标的股权的成交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涉及工商变更等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6700395

3、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01号2栋6-8楼

4、法定代表人:洪汉松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6、成立时间:1984年08月21日

7、注册资本:403,203.0198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汽车销售;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投资咨询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工程总承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贸易代理;金属制品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房屋租赁;固体废物治理。

9、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科学城集团93.24%股份,广东省财政厅持有科学城集团6.76%股份;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科学城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0、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科学城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4RP10D

3、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59(仅限办公)

4、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20年02月24日

7、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封装产品设计(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类载板、高密度互联积层板设计(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集成电路封装产品制造(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类载板、高密度互联积层板制造(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兴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若公司最终被确认为标的股权的成交方,并顺利取得标的股权,公司将直接持有广州兴科66.00%股权,通过广州兴森众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广州兴科9.99%。

10、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11、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广州兴科非失信被执行人。

12、交易对方科学城集团承诺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清晰,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争议、仲裁或诉讼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股权的完整权利,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以及因任何担保、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而限制股东权利行使之情形。

四、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科学城集团已于2023年11月6日将其持有的广州兴科25%股权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广州产权交易挂牌交易,挂牌底价为300,389,041.10元,项目编号为G32023GD0000246,该项目目前处于信息披露期。

根据《经重述和修订的关于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相关约定,投资者拟通过由公司现金回购广州兴科股权的方式实现退出,回购价格为以下价格的孰高者:(1)投资者届时要求行使赎回权的合资公司股权的公允评估价格;(2)投资者因于本次投资已实际投入的本金、以该等本金为基数按照百分之八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收益加上所有应付但未付的利润计算的投资收益之和。

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3)第3-0157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广州兴科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112,046.55万元,对应标的股权的评估值为 28,011.64万元。根据回购价格中第(2)条的约定,截至挂牌日2023年11月10日,广州兴科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201,556,164.38元,对应标的股权的价格为300,389,041.10元。

标的股权挂牌底价未超过《经重述和修订的关于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

科学城集团聘请的审计、评估机构及评估结论如下: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州兴科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若本次公司最终被确认为标的股权的成交方,并顺利取得标的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且能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提高决策效率,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本次交易系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履行配合少数股东行使退出权的义务,定价原则亦按原有约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及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2、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是否行使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购买广州兴科少数股东股权事项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实施具体公开竞买方案;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与本次公开购买标的股权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办理与购买标的股权有关的其他事宜,如工商变更手续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标的股权完成交易之日。

2、公司最终能否取得标的股权,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进场参与标的股权的竞拍,需缴纳保证金,如公司操作不当或违反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定,则存在保证金被划扣或不予退还的风险。

4、若本次公司最终被确认为标的股权的成交方,标的公司完成交割过户登记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在约定条件成就后,尽快完成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088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9:15至2023年11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具体提案如下:

提案1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8楼证券投资部

会务常设联系人:陈小曼、陈卓璜

联系电话:0755-26062342

传 真:0755-26613189

电子邮箱:stock@chinafastprint.com

邮编:518057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代理人凭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件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11月27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6

2、投票简称:兴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同意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票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弃权票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087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兴科”)的少数股东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学城集团”)已将所持有的广州兴科2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300,389,041.10元,项目编号为G32023GD0000246,该项目目前处于信息披露期。公司拟进场参与购买标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拟参与购买控股子公司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2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86)。

若公司最终被确认为标的股权的成交方,则需根据产权交易机构的公告和流程规定与科学城集团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并拟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交易价款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尾款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科学城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的尾款以及相应的利息,担保期限等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前述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前述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880569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8-9层

4、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5、成立时间:1999年3月18日

6、注册资本:168,954.6248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双面、多层印制线路板的设计、生产(生产项目另设营业场所,由分公司经营)、购销;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8、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醒亚先生持有公司14.46%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9、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0、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11、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兴森科技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落实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有利于推进公司购买标的股权的进程,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1,581,962.2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241.94%,占总资产的133.07%%。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29,203.18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05%,占总资产的19.28%%,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