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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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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2023-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86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9日

至2023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有关证明文件于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1月28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3:00~17:30)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A 区 1号楼3层证券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3层证券部

办公室

邮编:100195

联系电话:010-82556572

传真:010-82556572

联系人:张路平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84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宇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85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苗文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机构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决定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路平先生的辞职报告,张路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张路平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路平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路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张路平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张路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王奕翔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补选王奕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王奕翔先生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公司将在王奕翔先生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经过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王奕翔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奕翔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2556572

传真:010-82556572

电子邮箱:ir@piesat.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3层

邮编:100195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王奕翔先生简历

王奕翔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2012年3月至2014年4月任北京用友幸福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2014年4月至2023年6月任天津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3年7月至今,任职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王奕翔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奕翔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82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廖通逵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个人简历

廖通逵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北京大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毕业;2008年2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廖通逵先生参加和主持国家973、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北京市科技项目十余项,在空天信息实时智能服务、精准应急服务与指挥调度平台构建以及空天海地大数据融合分析等方面取得了多项技术成果,对公司核心技术体系和主要产品方向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相关成果成功应用于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卫星地面系统建设,担任海洋、风云系列卫星地面系统核心部件研发负责人,获得过测绘科技进步一等奖、海洋工程科学技术二等奖等多项奖励。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宏图转债”的转股期为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截至2023年9月30日,“宏图转债”累计共有人民币7,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108股,其中31股为9月份新增的转股数量;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完成,归属登记数量为1,246,000股。转股及归属登记后的公司股本总数为261,192,901股(暂定)。考虑到截止实际办理工商登记期间本次“宏图转债”存在继续转股的可能,进而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最终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上述变更的实际情况以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主要内容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改后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80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内地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目前服务近300家上市公司、上万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2、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2022年末,所内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赵鹏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路静茹女士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赵鹏,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6年至2019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开始再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2:路静茹,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曾涛,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多方面因素。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机构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并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了事前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能力,执业规范,在履职的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及业务能力。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本次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