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3-04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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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顾月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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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范浩、范一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合计35,000,000股。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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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范浩、范一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合计35,000,0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浩、朱国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