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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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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3-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其中:董事闫军、梁逍、谭柏、刘常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谭学、甄卫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王毅、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及高管出席情况;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阳贤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晓燕及法务总监徐云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总经理闫军,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梁逍,董事、副总经理刘常进及安全总监勉玉龙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3均逐项表决由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全部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当选非独立董事人员:韩士发、闫军、马晓燕、阳贤、李圣君、薛小春、鞠学亮

当选独立董事人员:谭学、蔡镇疆、甄卫军、高丽

当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员:刘光勇、李江红、王毅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薛玉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3年11月9日以短信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11月14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其中:董事闫军、李圣君、薛小春、鞠学亮及独立董事谭学、甄卫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韩士发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韩士发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韩士发个人简历:

韩士发 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常务副总裁,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副总经理及第八届董事、总经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疆广汇哈密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伊吾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韩士发、闫军、李圣君、蔡镇疆、甄卫军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韩士发为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蔡镇疆、韩士发、闫军、甄卫军、高丽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蔡镇疆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谭学、韩士发、李圣君、蔡镇疆、高丽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谭学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高丽、韩士发、李圣君、谭学、甄卫军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高丽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换届选举推举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韩士发、闫军、李圣君、蔡镇疆为公司第九届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与监事会推荐的公司第九届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内部问责委员会,韩士发为主任委员。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闫军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闫军先生简历:

闫 军 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等。曾任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兰州燃气化工集团煤气厂厂长助理兼副总工程师,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永城煤电集团化工部部长等。

(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梁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刘常进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马晓燕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阳贤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徐云担任公司法务总监职务;勉玉龙担任公司安全总监职务。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梁 逍 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财务处主任科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天保中心财务副科长、科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财务科主管会计。

刘常进 男,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曾任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永城煤电集团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

马晓燕 女,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曾任公司财务副总监,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副总监、财务部部长等。

阳 贤 男,1985年4月出生,化工工程师、中级经济师,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新疆广汇碳科技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运营投资部部长、副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副部长;运营管理部部长助理等。

徐 云 女,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一级法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第八届法务总监、工会主席。曾任十二师中级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六师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五家渠垦区法院、六师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五家渠垦区法院执行庭科员,五家渠垦区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等。

勉玉龙 男,1969年6月出生,注册安全工程师,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第八届安全总监。曾任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副处长、副总工程师、科长等。

(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阳贤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阳贤个人简历:

阳 贤 男,1985年4月出生,化工工程师、中级经济师,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新疆广汇碳科技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运营投资部部长、副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副部长;运营管理部部长助理等。

(十)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雯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李雯娟个人简历:

李雯娟 女,汉族,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企业合规师;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券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及取得独立董事任职相关证明等。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部长。曾任公司证券部部长助理、主管、副主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斯兰堡分行客户经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商务员等。

(十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方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方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圣君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号)

(十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十)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内部问责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十)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三十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三十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十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2号)。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范围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 本次新增关联方为公司之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信汇峡公司”),公司因董事会换届后未来12个月内存在关联自然人担任信汇峡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故现将信汇峡公司界定为公司关联方。

● 公司已于2023年1月将参股公司信汇峡公司纳入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预计新增担保额度2亿元,本次因关联方界定被动形成关联担保,担保额度维持年初预计不变。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2月17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八次会议、监事会第八届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求,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707,612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材料及接受劳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及担保费等。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圣君已回避表决。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信汇峡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起被正式界定为本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情况及形成关联关系

(一)形成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为信汇峡公司,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清洁炼化”)之参股公司,清洁炼化认缴其注册资本的34%,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其注册资本的33%,该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运作规范、风险可控。

公司因董事会换届存在未来12个月内关联自然人担任信汇峡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对关联法人定义中的其一规定“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故将信汇峡公司界定为公司关联方,日常所发生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拟纳入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

(二)形成关联担保

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业务实际需求,在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已于2023年1月将参股公司信汇峡公司纳入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预计新增担保额度2亿元。遵照年初预计,公司在年度内按照持股比例向信汇峡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其也为公司相应的担保提供所属等额价值资产抵押作为反担保。基于现行上述关联关系的界定,公司与信汇峡公司所发生的担保业务被动形成关联担保,担保额度维持年初预计不变。

(三)关联方基本信息

1、名 称: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652223MA77ANGL70

法定代表人:李圣君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34%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白油、沥青、白蜡的生产与销售、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未来12个月内,存在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8,771.77万元,负债总额79,240.65万元,净资产99,531.12万元,营业收入231,219.10万元,净利润19,958.48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53,622.25万元,负债总额65,948.76万元,净资产87,673.49万元,营业收入208,234.12万元,净利润-6,949.96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与信汇峡公司2023年1-9月交易金额52,054.30万元,预计10-12月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7,431.59万元。前述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业务,交易的具体产品名称、价格、规格、交易量、款项安排及结算方式等,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际发生时以具体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遵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允原则,公平、公正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价格合理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必要的、合法的。(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出具的相关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暨形成关联担保系因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存在新任董事在参股公司信汇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独立董事也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审核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为依据,合理协商确定,交易过程防控风险,确保互惠共赢。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遵照现行有效《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表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规定进行了更新修订。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

除上述主要内容修订外、另修订全文所涉参考制度、编码、落款等细节性内容,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7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组成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新一届监事会,任期均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至此,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九届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聘任人员相关简历信息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78、081号公告。

现将公司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韩士发(董事长)、闫军、马晓燕、阳贤、李圣君、薛小春、鞠学亮

独立董事:谭学、蔡镇疆、甄卫军、高丽

(二)董事会设置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韩士发、闫军、李圣君、蔡镇疆、甄卫军,韩士发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蔡镇疆、韩士发、闫军、甄卫军、高丽,蔡镇疆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谭学、韩士发、李圣君、蔡镇疆、高丽,谭学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高丽、韩士发、李圣君、谭学、甄卫军,高丽为主任委员。

(三)公司设置内部问责委员会

董事会推荐韩士发、闫军、李圣君、蔡镇疆为公司第九届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与监事会推荐的公司第九届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刘光勇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内部问责委员会,韩士发为主任委员。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

内部问责委员会人员选举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光勇(监事会主席)、李江红、王毅

职工代表监事:陈瑞忠、李旭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聘任闫军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梁逍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聘任刘常进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马晓燕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聘任阳贤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聘任徐云为公司法务总监

聘任勉玉龙为公司安全总监

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阳贤先生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阳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审核。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层

联系电话:0991-2365211、3762327

联系邮箱:zqb600256@126.com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聘任李雯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雯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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