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至11月2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ec@zh-ech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4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侯乔坤
总经理:向黔新
董事会秘书:王敬
财务总监:刘进
独立董事:范其勇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30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至11月2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ec@zh-ech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851-84284089
邮箱:zec@zh-e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该次监事会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云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公告》。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现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对应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亦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
除减少募集资金金额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七条之第一款的规定,减少募集资金不视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规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规模调整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此次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
三、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