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08 证券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办公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30日
至2023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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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1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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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有权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
2、登记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及注意事项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9:00-11:30,13:00-16:00。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亚彦先生 李伟先生
电 话:0555-2888158
传 真:0555-2887284
六、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附注1)
地址为
持有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A股 股(附注2),为公司之股东,现委任大会主席,或 (附注3)为本人/ 吾等代理人,代表本人/ 吾等出席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下午1:30于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办公楼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代表本人/ 吾等,依照下列指示就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所列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 吾等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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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 月 日 签署(附注6):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全名及地址。
2.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与本委托代理人表格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填上数目,则委托代理人表格将被视为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3.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或」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所拟委派之代理人姓名。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公司股东。本委托代理人表格之更改,须由签署人签字示可。
4.注意: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 号;如欲投票反对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 号;如无任何指示,阁下之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一事项明确表示赞成或者反对。否则,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效表决票数。
5.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的议案,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举例:如果拟选出1名董事,则持有10,000股本公司股份的股东拥有表决权数量为10,000×1=10,000票。股东根据其意向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集中或分散填入各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栏中。
6.本委托代理人表格必须由阁下或阁下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持有人为一公司或机构,则委托代理人表格必须盖上公司或机构印章,或经由公司或机构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表格如果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由公证律师证明。该等经公证律师证明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的副本和委托代理人表格必须于临时股东大会举行24小时前送达公司注册地址,方为有效。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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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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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MG-VALDUNES
破产重整申请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马钢股份”“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法国注册的全资子公司MG-VALDUNES(“马钢瓦顿”)于近期因无力以其可用资产偿还其到期应付债务,被视为发生了法国法下的现金流破产,该公司管理层于2023年11月14日向法国里尔大都会商事法院(“法院”)提交停止付款申明要求启动司法重整程序。
一、马钢瓦顿基本信息及相关情况
1.马钢瓦顿为本公司于法国注册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注册资本成立时为20万欧元、现为15,020万欧元,生产经营场所在法国Valenciennes。主要经营范围为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应用于铁路运输、城市交通等领域的工业产品及附属的机械制造,主要产品为车轮、车轴及轮对。
2.于2014年5月,经法国Valenciennes商事法院裁定,本公司以1300万欧元的价格收购法国破产重整企业VALDUNES SAS资产。后为对该项资产与马钢瓦顿进行整合,及为改善马钢瓦顿的财务状况,兑现公司在收购该项资产时所做出的投资承诺,以及为推进马钢瓦顿深度变革、持续改善的振兴计划,公司于2014年、2017年、2018年对马钢瓦顿三次增资,增资金额分别为4,000万欧元、4,000万欧元、7,000万欧元。增资后,马钢瓦顿注册资本为15,020万欧元。
3.2022年末,马钢瓦顿总资产7,802.33万欧元,负债总额5,069.61万欧元,净资产2,732.72万欧元;2022年度,马钢瓦顿营业收入6,845.29万欧元,净利润为-1,286.93万欧元。2023年9月30日,马钢瓦顿总资产5,502.74万欧元,负债总额4,520.07万欧元,净资产982.67万欧元;2023年1-9月,马钢瓦顿营业收入3,549.95万欧元,净利润为-1,750.05万欧元。(未经审计)
二、马钢瓦顿申请启动司法重整的背景及原因
1.自公司收购以来,在公司的大力支持下,马钢瓦顿董事会、经营层在权责范围内,通过采取强化管理、生产改善、调整产品结构、对标找差、内部挖潜等一系列措施,马钢瓦顿在市场开拓、改善经营、减少亏损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但未真正实质性改变马钢瓦顿亏损状况。特别是2020年以来,欧洲制造业成本不断提高,全球轨道交通行业市场需求急剧下滑,海运费价格以及欧洲能源价格大幅上涨,马钢瓦顿经营形势更趋严峻。近期,马钢瓦顿因无力以其可用资产偿还其到期应付债务,被视为发生了法国法下的现金流破产。
2.根据法国《商法典》规定:如果一家法国公司没有能力以其可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偿还其到期应付债务,该公司即被视为发生了现金流破产;在出现现金流破产情形后45日内,该公司的管理层有义务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或司法清算,由法院决定该公司进入司法重整或司法清算,否则该公司的管理层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情况及法律规定,马钢瓦顿管理层于法国当地时间2023年11月14日向法院提交停止付款申明要求启动司法重整程序,将由法院裁定马钢瓦顿进入司法重整或司法清算。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如法院裁定马钢瓦顿启动司法重整,法院将指定司法管理人,如法院指定的司法管理人有权介入马钢瓦顿全部或部分经营行为并主导协调制备以及实施出售计划,公司将失去对马钢瓦顿的控制,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马钢瓦顿破产对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截止2023年9月末,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应收马钢瓦顿的账款约合人民币1.82亿元,马钢瓦顿账面净资产约合人民币0.75亿元,如马钢瓦顿进入破产程序,该两项资产将部分或全部损失;另外,如本公司丧失马钢瓦顿控制权,其相关外币折算差额损失约合人民币0.43亿元将随之计入当期合并报表处置损失。马钢瓦顿破产对本公司当年或以后年度(如适用)损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对公司的影响金额以公司经审计的当年或以后年度(如适用)财务报告为准。
3.公司将密切关注事件进程,配合各方做好相关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