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09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和欣”)于2023年11月11日与无锡光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年度订货协议》,预计2024年向无锡光旭销售约24万吨产品,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44亿元(含税),该合同属于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已按公司程序进行了决策。
一、合同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无锡光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55880624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曹熙忠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
经营范围:复合钢板新材料的研发、制造、加工;冷轧带钢、镀锡带钢、建筑工程机械的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无锡光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及价格等
1、本合同产品包括镀铬基板、镀锡卷、轧硬卷等。
2、总数量为甲方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向乙方的采购总量。
3、本合同订单总数量24万吨,总金额人民币12.44亿元(含税)。
(二)验收标准、方法及质量异议处理
1、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标准执行;实际交货数量允许正负不超过合同数量10%。
2、验收方法:如有外包装异议,甲方在收货时提出;如有数量异议,须在收到货物之日起2天内书面提出;如有质量异议,须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0天内书面提出,并负责完整的报关实务及票签、资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三)结算方法
1、预付定金金额详见每期订货合同,定金作为本协议及具体订货合同的担保。
2、根据每单具体订货合同确认最终成品价格。
3、分批交货、交货前应付清当批货物全款及费用,款到发货。
(四)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分批交货,以每期订货合同的交货期为准。
2、交货地点:甲方工厂所在地。
3、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允许分批交货。
4、货物的损毁风险自运抵交货地点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五)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条款中对产品数量、价格、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或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年度订货协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