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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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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交易公司可转债时
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暨致歉的公告

2023-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转债代码:113662 转债简称:豪能转债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交易公司可转债时

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暨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应超先生出具的《关于交易豪能转债时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说明函》,获悉徐应超先生于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8月30日减持公司 “豪能转债”(债券代码:113662)期间,因操作失误买入了230张公司可转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公司知悉后第一时间对该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徐应超先生于2023年7月10日减持公司可转债时因本人操作失误,将230张公司可转债“卖出”误操作为“买入”,成交均价为123.9351元/张,此次误操作导致其在六个月内买卖公司可转债,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致歉说明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徐应超先生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一)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经核查至本次短线交易发生前6个月内,最先卖出230张公司可转债成交均价为121.5870元,按先进先出法计算,本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为:交易数量230张×(卖出均价121.5870元/张-买入均价123.9351元/张)=-540.0630元,徐应超先生本次误操作的短线交易未形成获利,不存在收回所得收益的情形。

(二)徐应超先生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误操作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对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三)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徐应超先生出具的《关于交易豪能转债时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说明函》和买卖公司可转债的交易明细。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