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11-15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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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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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3)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