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120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2)。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3)。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124)。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121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 公司证券代码“603778”保持不变
● 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证券简称由“乾景园林”变更为“国晟科技”(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的证券简称为准)。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603778”。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随着公司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以及公司光伏板块和园林板块的融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园林行业发展为“园林+光伏”双主业。公司现有名称已不能匹配目前的业务结构及未来发展战略,为更加全面地体现公司的战略定位和业务结构,强化企业形象与品牌价值,经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由“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为使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相匹配,公司将证券简称拟由“乾景园林”变更为“国晟科技”(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的证券简称为准),公司证券代码“603778”保持不变。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变更证券简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利用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名称变更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证券简称变更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122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新疆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国晟世安”)、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国晟企诚”)
● 增资金额:向新疆国晟世安增资人民币4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新疆国晟世安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45,000万元;向新疆国晟企诚增资人民币29,500万元,增资完成后,新疆国晟世安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至人民币30,000万元。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风险提示:本次增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及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仍然可能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国晟世安增资人民币4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疆国晟世安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45,000万元;新疆国晟世安拟向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国晟企诚增资人民币29,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疆国晟企诚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万元增至人民币30,000万元。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对新疆国晟世安、新疆国晟企诚的持股比例不变,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二)审批程序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国晟世安增资人民币40,000万元,新疆国晟世安向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国晟企诚增资人民币29,500万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过去12个月内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对外投资金额累计达到7.5亿,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新疆国晟世安
名称:新疆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24MACQBQJP93
法定代表人:吕夫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08-03
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胜利路681号办公楼207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光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新疆国晟世安100%股权。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1%的二级控股子公司。
增资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增资
新疆国晟世安成立未满一年,暂未开展经营,无财务数据。
(二)新疆国晟企诚
名称: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24MACXD69623
法定代表人:吕夫建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08-16
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胜利路681号办公楼207-5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金属结构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新疆国晟世安持有新疆国晟企诚100%股权。
增资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增资
新疆国晟企诚成立未满一年,暂未开展经营,无财务数据。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能源转型的进程逐步加快,在市场需求和各项产业政策的推动下,光伏行业正处于重要机遇期。公司本次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公司拓宽业务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有助于公司长久稳定发展。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及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仍然可能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公司将通过建立健全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建优良的经营团队,完善管理体系等方式来降低相应的管理风险。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123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被担保人名称:
1、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晟世安”)
2、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能源”)
3、安徽乾景宇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乾景宇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预计为江苏国晟世安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0,000万元;为安徽国晟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1,000万元;为安徽乾景宇辰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2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 :江苏国晟世安、安徽国晟新能源、安徽乾景宇辰资产负债率高于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晟科技”)拟为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及安徽国晟新能源、二级全资子公司安徽乾景宇辰提供担保,上述被担保方在担保额度内,可互相调剂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2、本次预计为江苏国晟世安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0,000万元;为安徽国晟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1,000万元;为安徽乾景宇辰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元。
3、对外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上述对外担保,具体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国晟世安
1、基本情况
■
2、江苏国晟世安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1%,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二)安徽国晟新能源
1、基本情况
■
2、安徽国晟新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1%,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三)安徽乾景宇辰
1、基本情况
■
2、安徽乾景宇辰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安徽国晟新能源、江苏国晟世安、安徽乾景宇辰资产负债率虽高于70%,但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故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9,9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7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9,6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50%;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124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日
至2023年1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1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单位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个人股东授权委托,由委托代理人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单位股东授权委托的,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持上述相应证件资料原件在下述时间、地址办理登记:
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 董事会办公室
(2)其他方式登记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证件资料原件邮寄或电子版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晓凤
电话:010-88862070-2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 邮编:100093
邮箱:dongshiban@qjyl.com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无需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需要出示会议登记中所述的相应证件资料的原件。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