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春盛药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3-059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春盛药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盛药业”),春盛药业系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春盛药业51%的股权。
● 本次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前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及2023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0,8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同意为春盛药业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013、2023-025号公告)。
2023年11月15日,春盛药业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签署《借款合同》,成都银行拟向春盛药业发放短期贷款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壹年,该笔贷款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等日常开支。公司作为担保方,于2023年11月15日,与成都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同时,春盛药业董事长骆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尹念娟女士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在《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本金的49%范围内向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与公司的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向春盛药业提供3,000万元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限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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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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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
保证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债务人: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的债权额:5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和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骆春明、尹念娟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范围:春盛药业应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偿付的而由担保人代偿的借款本金(合计金额为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元整)、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符合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春盛药业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目前无逾期债务。本次担保是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5,969.9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57%。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